馆际互借是图书馆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是图书馆为满足广大读者对图书文献的多样化需求而开展的服务项目。为使我校师生读者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取文献信息资源,实现各校之间的文献资源共享,天津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中心为我校提供了高校图书馆的馆际互借证,使用规定如下:

1.读者办理馆际互借证,需向本校图书馆服务台登记。馆际互借证将作为一册图书,录入读者的借阅账户。

2.馆际互借证仅限在与本校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的图书馆使用。

3.读者应遵守对方图书馆阅览室的阅览规则及相关规定。

4.馆际互借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遗失馆际互借证应及时到本校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

6.读者由于退休、毕业等原因离校时,应将馆际互借证交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