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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15 | 作者:暂无

为加强图书馆阅览区及楼道用电管理,确保广大读者安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馆内用电规定如下:

  1.图书馆内所有插座只限于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充电,离座无人看管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

  2.充电宝、暖手宝、电热器等电器设备禁止在图书馆内充电、插电使用。

  3.严禁在图书馆内任何区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插线板。

  4.严禁随意拨动馆内电器开关。

  5.禁止书架及公共区域存放充电设备。

  6.严禁在馆内给电动车电瓶充电。

  7.一切用电行为必须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及造成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一条:图书借阅规则 下一条:读者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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