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图书馆阅览区及楼道用电管理,确保广大读者安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1、图书馆内所有插座只限于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充电,离座无人看管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
2、充电宝、暖手宝、电热器等电器设备禁止在图书馆内充电、插电使用。
3、严禁在图书馆内任何区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插线板。
4、严禁随意拨动馆内电器开关。
5、禁止书架及公共区域存放充电设备。
6、严禁在馆内给电动车电瓶充电。
7、一切用电行为必须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及造成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