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图书馆资源的使用效率,保障广大读者平等享有使用图书馆的权利,维护图书馆的整洁与秩序,营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除了书本、纸笔、电脑等学习用品以外,与学习无关的所有物品一律严禁带入图书馆内,一经发现,管理员及时清理且不予保管。
2.图书馆座位使用严格执行预约制度,并遵循“用座先约、人走物清”的原则。凡是未预约的一律视为占座,预约时段结束,带走个人物品,未带走的个人物品视为占座物品,管理员及时清理且不予保管。
3.预约时段内,一人一座,学习物品只能置于桌面且不能堆放过多。过多物品以及放置在地面、书架等桌面之外的物品,管理员及时清理且不予保管。
4.图书馆将每天晚上22:00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被清理物品一律视为无主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
5.个人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馆内不予保管,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6.馆内所有空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一经发现管理员及时清理且不予保管。
7.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被管理员清理后可在周一8:30—10:30、周四14:00—16:00到214领取。
8.恶意撕毁预约号码、恶意占座等不良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